河南印发《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》
河南政府网消息,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《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》,其中提出,对国家、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,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、智能化仓储、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,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30%的标准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粮仓专用空调
对新设立的全国物流50强和货运代理物流100强企业区域总部,经审核认定后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;对新晋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、5A级物流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、50万元奖励。以上政策对同一主体不重复适用。对经认定的物流“豫军”企业,考评达标后每年择优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。
支持研究编制冷链物流运价指数、中欧班列运价指数等,并给予研发运营资金保障。对批准发布的物流行业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、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,按不同等级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实施优势再造战略有关部署,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强省,发挥枢纽经济优势,发挥物流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,制定如下政策。
一、建设高能级物流枢纽基地
1.对国家、区域物流枢纽和省级以上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,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高标准第三方仓储、智能化仓储、保税仓储等物流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,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30%的标准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)
2.对符合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规定的物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,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,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(责任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、税务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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